懦夫才玩暗恋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陈晓雨在怀孕六个月时被王锋抛弃。


孕期出轨仿佛成了男人的魔咒,没有几个大爷能免俗。


其实大爷我是可以免俗的,但是陈晓雨没有慧眼。


我是一个痴情的男人,暗恋她整整七年,从大学到工作,神经大条的她有了王锋这个男人后成天腻腻歪歪,浑然不觉,而且还残忍到在结婚时请我当伴郎。


只有爱一个人爱到骨髓里,才会睁着眼睛说瞎话。我在婚礼上对她说祝你幸福,其实心里却灰暗成一个抑郁者。


后来我看《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时,猪头面对燕子的抛弃还要给予她深情祝福:你一定要幸福啊……然后他在绵延的路灯下一边追车一边哭成傻逼。我就在想,要是陈晓雨与王锋离婚就好了。没有一个人可以贯彻我的未来,除了陈晓雨。


没想到,他们真的离婚了。


我果然没有看错陈晓雨,一个坚强的女人,她没有和大多数为了孩子委曲求全的女人一样,怒斥、原谅、修复、忍受,然后迎接孩子的出生。她甚至连哭都没有哭过几场,谈好条件下,签好协议,就与王锋永别了。


女人的心一旦被伤透,比男人还要冷一百倍。我在多雨的秋天里看着陈晓雨从一脸幸福的大肚婆变成了面无表情的孕妇,我想我应该能趁虚而入了,我不介意买一赠一。如果燕子怀了别人的孩子回来找猪头,他肯定也会高兴得全盘接收的。


是的,在爱情面前,我愿意当大义凛然的“接盘侠”。

 





可追求一个孕妇却比追求一个女孩还艰难。


她沉默的时间很多,像喑哑无言的夜,只有尴尬的黑暗在无限放大。


我在她眼里,依旧是一个失去性别的男闺蜜,与爱情有关的事情都与我们无关。


我只能温情脉脉地陪伴,我想我能打动她,上天给了我机会,而我又是那般深情又那般竭尽全力地待她。我陪着她去产检,她把手搭在我的胳膊上,看起来真像一对期待孩子出生的准爹准妈。


我陪她在妇产科排队,在B超室排队,在胎心监测室排队,我虔诚得像等待我自己的亲生骨血。当我把手放在她的肚子上,感受那一下又一下的胎动时,我的泪都会自己跑出来。


生命真是一种奇迹啊,可爱情却是另一种奇迹,当初王锋那傻逼追她时也是要死要活海誓山盟的,可如今呢,这孤儿寡母的,只能落在我手里了。


可我没有急于对她表白,一个在爱情里受伤的女人,需要时间来淡化伤痕。


说出爱只需一秒,可爱一个人却需要用一辈子来证明。王锋的爱就是在证明的过程中半路夭折的,所以我得争取一辈子。我不急,与她在一起的每一寸光阴,都让人幸福得想死,就算看着她偶尔落泪,我也觉得是一种享受。


我像一个有机会得到大奖的幸运人,却又如此地近乡情怯,我看着她越来越笨拙的身体,心就化成了一滩温柔的水。

 





深冬的时候,陈晓雨临近产期。


她的父母在遥远的南方,她连离婚都没有告诉他们,怕他们难过伤心。她要我到她家守着她,她害怕要生的时候措手不及。


我偷偷准备了一枚铂金戒指,赤诚的心形上面缀着一颗钻石,美翻了天,我打算在她生下孩子那一天跟她求婚。一个在婚姻里受过重创的女人,空口白牙的表白又能证明什么呢?现在年轻的小姑娘都不吃这套啦。或许在孩子出生时给予婚姻的许诺,才能带给她足够的震憾。我这人一向老脸厚皮,却因即将来临的巨大幸福而惴惴不安。


陈晓雨这几天都睡不太好,她有些紧张,肚子大得抵到了胃部,使胃口也变得很差。她有些焦虑不安,时常在看手机,像在等谁的电话。难道她还在想着那个背信弃义的王锋? 

        

我有些悲悯,又有些难过,我等她睡了,独自买啤酒来喝,夜凉如水的冬天,陈晓雨的客厅像一个冰窖,让我浑身发冷。可当我想象我向她求婚时她会有怎样的表情,我就暗自开心起来。


生孩子那天下了大雪,凌晨五点陈晓雨的羊水破了。我手忙脚乱地扶她上车,车轮辗过皑皑白雪,发出嚓嚓的声响,天太冷了,陈晓雨在我身后用惊慌又疼痛的喊叫刺穿了冬日的黑夜。


我搓着手在产房门口等她,我像所有父亲一样心急如焚,我的皮鞋在大厅里啪嗒啪嗒地来回响动。


足足等了两个小时,陈晓雨和孩子终于被推出来了。是个女孩,粉白的皮肤和稀疏的头发,眼睛闭着像一只睡得香甜的小猫咪,陈晓雨看着孩子笑了,又哭了,她望着我,想说什么却又什么都没说,泪水轻浅地跌落在白色床单上,晕出一滩水花。


我把她推进病房,按照医生的嘱咐一应照顾周全,我想该到求婚的重要时刻了。


我蹲在地上撅着屁股从包里掏戒指,该死的运动背包里东西太多,摸了半天还没摸到那个绒布盒子。突然一大束玫瑰出现在空中,我抬头,一个捧花的男人从天而降站在我和陈晓雨面前。


可怕的是,他并不是我担心的前夫王锋啊,他叫林大雷。


他是什么鬼?我看见陈晓雨面无表情的脸突然间生动起来,她似乎想笑,却又滚落了眼泪:“你怎么来了?我不是叫你不要来了么?”


林大雷也是一个臭不要脸的犊子,他一屁股坐在床沿,根本无视我的存在,他问:“还好么?对不起,我最近太忙了。”


他们的对白就像一个闷雷,让我的手无力地从背包里伸出来。孩子睡得正香,细弱的呼吸引起所有人的怜爱。我看见林大雷用手摸着孩子的脸,轻轻的,柔柔的,带着慈爱。陈晓雨那么温柔地看着林大雷,而林大雷又那么温柔地看着小猫咪。


看了半晌,林大雷握住她的手说:“晓雨,她好可爱,你真伟大。”陈晓雨湿润的眼睛笑起来,美得不可方物。但却不是冲我。


突然觉得大爷我是如此多余啊。那个戒指像一个手雷,悄悄地藏在我的背包里,却无法在陈晓雨面前爆炸。


我的计划失败了。虽说王锋出轨,可陈晓雨也玩暗渡陈仓啊,原来婚姻真的不是牢不可破的契约,在暗恋的这些年里,我为什么要遵守他妈的规则而不去不要脸地争取呢?

 





他们给小猫咪取名叫陈雅雪,这让我很窝火。


我本来打算在求婚之后给她取名叫吴忧的。是的,随我姓,一生无忧,多有内涵多有寓意啊。


可孩子为什么不姓林呢,既然这个男人爱她,为什么不大大方方地接受这个孩子呢?玫瑰花都送了,为什么不直接求婚呢?看来也是一个怂蛋!


真是可笑啊,陈晓雨与前夫分崩离析,与林大雷暧昧不明,我这个上赶子想当爹的,却又无名无份,充其量,只能当个干爹,男闺蜜的身份,扼杀了我对爱情的憧憬。


可我不死心。大不了一起竞争,他能像我一样发自内心地爱这个孩子么?我不信他能。


他走时陈晓雨叫我送他。


在住院部外面,他递烟给我:“你就是吴坚?”


我不客气地接过来:“怎么地,听过我名字?”


我的话带着一点点挑衅,我又说:“你喜欢晓雨为什么不娶她?”


林大雷笑起来,回答却让我吃惊:“我有家庭,如何娶她?”


我真的很想揍他一拳,可是我忍住了。他又反问我:“看来你也喜欢她,你为何不娶她?”


我被他呛住了,要不是他来了,估计我的求婚已经成功。但是他来了之后,陈晓雨看他的那种眼神,我又何谈成功呢。


我丧气极了,朝他摆摆手说,我不喜欢她,她是我闺蜜,你别乱说。


我走回病房,一路都在想林大雷。原来这厮是个有妇之夫,他无法给予她坦荡的婚姻。这根本不是真爱,但陈晓雨却陷进去了,她太让我失望了。可我的爱却没有失望,我还是愿意虔诚地守着她,用尽全身力气来爱她。


四天后,我陪陈晓雨出院。到家后她千恩万谢,说老吴幸好有你啊,否则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我呵呵地笑,这么多年的朋友了,还客气什么呢?我抱着小雪在客厅里轻轻走,她在我怀里像一只胖乎乎的小猪。我的心就像被什么东西填满了似的,春天快来了,寒冷终将被击败。

 





小雪满月之后我就搬回了家。


可我是那样依依不舍,这个小崽子小猫咪小肉球是那样可爱啊,除了喝奶就是睡觉,乖得让人心疼,特别是我抱她的时候,她总是出奇地安静,小小的身体让人想把全世界都给予她。


在此期间我经常听见林大雷打电话给陈晓雨,他们不知道说些什么,每次我都很想把他从电话那头揪出来痛扁一顿。可是我有什么权利呢?我难过得想死。


这个世界,为什么都是你爱我,我爱她,她又爱着他呢?就不能有点职业道德,一对一地认真地虔诚地好好相爱一场,给这长得让人心碎的一辈子增添一点美好的念想吗?


我在这个春天心灰意冷。我压抑着对陈晓雨的思念,压抑着对小猫咪的思念,像一个行尸走肉一样上班下班过得浑浑噩噩。


我想我真的需要找一个女人来谈一场恋爱了,不管这场恋爱是无疾而终,还是头重脚轻,都无所谓。我在陈晓雨告诉我有了王锋这个男朋友的时候,就曾经找过女人,但她们都不是陈晓雨,这个事实让我的荷尔蒙变得绝望。


我想我应该彻底离开陈晓雨,才能使我清醒地迈向未来。我看电影时听到一句台词:爱情就是——为了你能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这句台词让我哭成了狗,我决定放弃陈晓雨,给自己一条生路。

 





我在初夏的黄昏最后一次去看她,还有那个已半岁多的小肉球。


可是一进去我就后悔了。


林大雷在。


他坐在餐桌前,翘着二郎腿边吃饭边逗弄着小雪。这本来应该是大爷我的位置啊。


电视机里正在放新闻联播,陈晓雨在厨房用搅拌机给小雪榨橙汁。搅拌机的轰鸣声、电视机的聒噪声,还有窗外的蝉鸣和蟋蟀声,组成了一家三口幸福又平和的日常。我根本不该来,一个局外人,为什么非要腆着脸往局里凑。


可是陈晓雨叫我进去吃饭,她乐呵呵地去盛汤,我想起达芬奇的名画《最后的晚餐》,好吧,这就是最后的晚餐,我吃了就走。


我厚着脸皮坐下,之前陈晓雨怀孕都是我做饭给她吃,其实她的厨艺远在我之上。我拿起筷子也不理林大雷,自顾自地大快朵颐。就在我嚼着一块嫩牛肉时,我听见林大雷拿着橙汁逗小雪,想吃吗?叫舅舅,舅舅,J-IU舅......他的声音不大,我的耳朵却像被雷击中瞬间失聪。


我口吃地问:“舅......舅舅?啥.....意思?”


陈晓雨在一旁笑起来:“哎呀,当时我生孩子也忘了跟你好好介绍。这是我亲哥。在我们老家,儿子跟父姓,女儿跟母姓。”


我简直高兴得要崩起来,靠,我怎么这么笨呢!一个大雷,一个晓雨,不正好么。难怪要取个小雪,雷雨雪,自然现象都快凑齐了不是。


我笑得哈哈哈,哈哈哈,像一个疯子似的笑出眼泪。兄妹俩吃惊地看着我,就连吴忧,都跟着我咧嘴笑起来,她的脸粉白粉白的,对我充满了好奇与好感。

 





那天我发疯了似的回到家,翻箱倒柜找出了那枚戒指,然后又去花店订了99朵红玫瑰,在深夜跑回了陈晓雨家。


她穿着睡衣打开门,睡眼惺松地看着我,不知道我发什么神经。


等了这么多年了,我真的不能再等了。我把花塞到她手里,拿出戒指跪在地上对她说,陈晓雨,你能让小雪改名叫吴忧吗?


玄关的灯光浓白温暖,空气已经停止流动。我看见陈晓雨哭了,她一直点头又一直喃喃自语,这不是做梦吧?老吴?


我紧紧抱住她,这真不是梦,我发誓。她的身体柔若无骨,在我怀里像一个炽热的火炉。夜,安静得像一幅工笔画。


后来,我大舅子在回老家之前,我送他去机场。


他一直抿着嘴偷偷地笑,四十多岁的人了,怎么有点不正经呢。


后来他告诉我,原来陈晓雨早就喜欢我了,她一直等我告白,甚至编造有了男朋友的谎话来刺激我,可我一直不上道。她认为我不爱她,对她没有感觉,所以就死了心,和死皮赖脸的王锋好上了。


那是八年前的事了。现在听来,却依旧浓烈得像没有放糖却加了醋的咖啡,让我又苦又涩感到极其酸爽。上次林大雷在医院问我喜不喜欢她,为何我还要否认呢?


我与大舅子告别,塞了一大堆土特产给他,然后拿了两千元让他带去给我丈母娘。


我匆忙开着车回去,路上车水马龙,热气腾腾的夏天分外喧嚣,我轰着油门在高速路上穿行。


我已经浪费了八年了,我不能再容忍自己的懦弱和畏缩,我想回去亲吻陈晓雨,亲吻吴忧,亲吻我们美好的新生活。其实吴忧就是我的孩子,如果不是我玩暗恋玩这么嗨,哪轮到王锋这傻逼替我造人呢。


如果爱上一个人,就勇敢说出来,真不能傻等啊,我这个懦夫用八年的时间得到了一个深刻的教训,我得好好地爱她们娘儿俩,用下半辈子的时间来弥补错过的那段时光。


——THE END——


【省得你们说我尽写悲剧,新年阳光正好,写个圆满的结局吧,希望大家相信爱情,也有承受失去爱情的能力。】


[作者简介]

风萧蓝黛 | 原期刊写手,80后,现居彩云之南。文字散见于《爱人》、《爱人时尚》、《恋爱婚姻家庭》、《知音女孩》、《新女性》、《家庭之友暖爱》等情感杂志。十年旧梦重拾笔,愿思想与文字终能表达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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